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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6月17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微博通报了一起价格违法案件,据了解,有一个个体工商户将进价为1.3元/斤的土豆,价格抬高到了6元/斤往外出售,最终被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列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对其处罚10万元。
很多人看到这样的标题时,立刻会想到 不就是将土豆卖到6元一斤嘛,也不至于对其罚款10万元,是不是有些罚的太重了?笔者认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的这一处罚完全合理 合法,并不存在处罚过重的问题,因为,自新发地聚集性疫情发生以来,北京市内的菜价就上涨了不少,当然,有些菜品的价格上涨是与新发地暂停营业有关,但有些菜品的价格上涨,则完全是商家的哄抬物价所导致,这就与疫情早期 某些商家哄抬口罩价格有些类似。
对此,北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作为重中之重。6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称,日益晶盛菜市场内有一个卖菜的个体户故意哄抬物价,经过实地调查发现,涉事个体户郭某某在6月10日时,以1.3元/斤的价格购入了1100斤土豆。6月11日-14日,郭某某分别以5元/4斤、2元/斤、2.5元/斤分级销售土豆。
时间到了6月15日,郭某某又将剩余的150斤土豆,提价到了3元/斤和6元/斤分级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130.77%和361.54%。由此可见,郭某某趁着新发地暂停营业的时候,故意将土豆的零售价格从此前的2元每/斤,哄抬到了6元/斤,进销差价率竟然达到了361.54%,这显然就是故意在哄抬物价,以此来达到利益最大化,郭某某的这种行为,性质非常恶劣,对于这样***的商家,就必须要处以重罚,以此来稳定蔬菜以及生活必需品的价格。
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的方法有千万种,千万不要做这种投机取巧 ***的事情,否则到最后,不但钱没有赚到一分,反而会把自己的信誉搭进去,那就不值当了。
想浑水摸鱼、动歪脑筋,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以361.54%的销差价率卖土豆给老百姓,罚他10万,一点也不冤。如今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战疫,但这个商户借机哄抬物价,无异于给社会添堵添乱。
此商户以1.3元/斤买了土豆1100斤,先后以5元/4斤、2元/斤、2.5元/斤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这样买了950斤。剩下150斤土豆,他更是将价格提高至3元/斤和6元/斤分,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130.77%和361.54%。
被群众举报后,此商户被立案调查。经查,他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拟对其作出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说物价稳定关乎防疫大局并不为过,因为“粮草”充足了,老百姓才更安心,我们才更有信心面对疫情。所以为保障老百姓们“菜篮子”安全放心,各地始终将保障蔬菜瓜果等生活物资、打击哄抬物价行为与防疫工作紧密连接,对哄抬物价者,“零容忍”。
在商言商,商家讲究利润正常,也有自由定价的权利,但不能见利忘义,进销差价一定要合理,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蔬菜瓜果等生活物资价格本身就很敏感,价格浮动符合市场规律的可以理解,但361.54%的销差价率则明显是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肯定是不行的。
面对疫情,我们共同努力!
民生产品在特殊时期是不能哄抬物价的,很多网友可能一直不理解这个事情,比如很多网友提到的房地产、汽车、奢侈品、化妆品、保健品、服装、等等这些产品都是超过这个土豆的利润,但是大家要明白一个事情:民生保障型物资,比如大家常听到菜蓝子、餐桌保障,这些都是基础保障物资,比如常见的米粮油蔬菜盐这些,都是国家保障型产品,这些不能哄抬物价。
很多网友要明白:如果这些物资被哄抬,其实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底层,也许最受影响的还是这些在网络上负能量评论的这个庞大群体,你们可以思考这个问题,这是对低收入群体、普通群体的一种保障,很多人低收入、没工作、赚不到钱,还天天的在网络上攻击,如果没有这些保障,这些物资也按着市场经济来,那大家认为最倒霉的是那些人?
至于处罚的金额,特殊时期特殊的管理,敢公开处罚,必有相关的条例为依据。很多人说那菜农可以不卖了,都不卖了,看你们乍买,说这种话的人思维太低级,这就是网络经常说的思维:农民都不种地了,看城里人吃啥?工人都不上班了,看工厂乍办?咱们都不打工了,看老板乍办?类似于这些思维和语言,总结一句话:都还没有长大,孩子的任性的话。
北京实现了“退、返、补、减、扶”的***,在疫情期间,也积极地给予商家一些扶植和补助,很多人也质疑,这些都落实了吗?这些质疑永远存在,但我们要积极地看到相关部门和地方的努力,再质疑也不能成为商贩哄抬民生物资的借口,所以,当下重罚是对普通人的最好的保护。
我们一直发现一个现象:底层思维往往总是毫无意识地同情,又毫无原则的质疑和对立。
1斤土豆卖6块钱,我们山西本地才卖1块左右,***的人必须严惩。每个国人都会支持。
在北京,本来土豆的进价为1.3元每斤。在疫情发生之后随着蔬菜进口的减少。有一些不法商家就借机抬高物价,大赚一笔。本来可以卖两元的土豆,他们却抬高到六元每斤。这使市场监管局非常生气,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因为他们涉嫌哄抬价格,对其处罚人民币10万元。
有些人认为监管局处罚的有点,过于严重。进价1.5元的土豆卖到三四块钱比较正常。他们抬高到六元也不至于被惩罚10万块钱。有很多人为其抱打不平,认为处罚的过于严重。但是如今处于一个法制社会,监管局也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合理合据,我们必须支持。
疫情当前每个人都应该献出一份力量,近期微薄之力共同维护和谐社会。只要***都献出一份爱。世界都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作为商户我们不应该哄抬物价。反而应该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满足人民的日常生活。我们共同维护这个和谐社会,早日战胜疫情。这才是商户应该做的,要想让生意做得长久,必须把顾客当成上帝,时时刻刻为顾客服务,不应该借机哄台物价大挣一笔,这样的商家注定不会成功,这样的菜店注定没人光顾。
在一月份疫情发生之后,很多卖口罩的商家认为商机来了,间接哄台口罩价格。有大量的参商将被处置,现在随着菜价的上涨,有些人又故意哄抬菜价,借机大挣一笔。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完全不能手软,必须依靠法律对其进行严惩。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之所以对他们进行处理,就是因为有群众进行举报。举报的菜市场名叫日易晶盛菜市场。菜市场内有一个卖菜的个体户,故意哄抬物价。经过监管部门实地调查,设是个体户郭某某在6月10日以1.3元的每斤的价格购入了1100斤土豆。然后故意哄抬物价。在6月15日之前。它4斤土豆售价五块钱。但是到了6月15日,随着北京疫情的严重,他故意提高到了6元/斤。
这种行为非常恶劣。为谋取私利不择手段,甚至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作为市场接管局,他们本身的职责就是稳定物价。所以对于此种行为必须严惩。
点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坚决不可取。作为一个商家必须诚信经营,时时刻刻心里装着老百姓。他们的宗旨应为顾客为上帝,为顾客服务,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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