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鲜电商最终结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生鲜电商最终结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因为ofo的用户一直在流失,并且其管理团队太过固执,始终拒绝外来资产的注入。
小黄车在出现之初,成为了很多人出行的第一选择,一方面它鲜亮的外表非常吸引人,另一方面它占据了共享单车行业的风口,成为了第一个吃蛋糕的人。
但是随着摩拜单车、小蓝单车的崛起,ofo的活跃用户开始出现下滑,各地开始频频出现定位不准确、车锁被破坏、车座丢失的***,然而ofo对于这种恶***件的解决态度也不并不积极,笔者就有一次出门连续遇到4辆损坏的小黄车的经历。这样的***频频发生,无疑在快速消磨着消费者的耐心,ofo的用户数下滑也就不足为怪了。
伴随着用户数量下滑的,就是ofo手里的资金,越来越多人放弃ofo转向摩拜(毕竟摩拜有财大气粗的阿里巴巴做后盾,甚至不需要押金),他们纷纷选择拿回自己的押金,ofo的路也就越走越窄了。
同时,以戴威为首的ofo管理层在公司多次被曝出资金紧张、资金链断裂、拖欠工资的情况下,仍然选择独揽大权,丝毫不见其变法求活的意图,那么ofo的失败也就越来越近了……
首先是大部分的共享经济已经被证明是伪命题,只要是在竞争环境下,就意味着没有办法实现盈利,至少在投资人可以接受的时间范围之内,是没有办法盈利的。
ofo也是如此,过去的两年时间里,烧掉了太多的钱,但是迟迟无法回本,而一旦冷静下来的资本力量意识到这一点之后,ofo就不会有新的大笔融资进来了,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而账上的钱早晚有花光的那一天,这时候如果没有持续的、可循环的正向现金流进来,那么资金链断裂,最终破产就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
其实,ofo至少有两次我作为吃瓜群众看来还挺好的机会,但是最后都没有抓住。一次是去年年底和摩拜单车的合并,ofo方面最终拒绝了,这就导致了共享单车行业没有公司能够实现垄断,始终无法垄断,想要赚钱和盈利,这几乎是没有可能的,而且尽快结束烧钱大战,对于ofo这家公司来说,是利大于弊的。第二次就是今年5月,拒绝了滴滴的收购,如果当时卖,虽然不一定能卖出摩拜卖给美团的价格,但是从结果来上看,比现在好是一定的。
当然,从戴威的角度来看,以上的两个“遗憾”都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毕竟谁也没有在他的那个位置上,所以评价可以,惋惜可以,但是不能指责他做出了最错误的决定,因为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遭遇的过去也不一样。我相信戴威是充分考虑到了主观和客观的所有因素,最后下定了决心。只不过,如果换作是我的话,我应该不会做这么做。
目前市场上所有关于ofo的新闻,基本都被官方否认了,我个人更愿意看到的不是ofo破产,而是有一个能够给创始团队、给员工、给市场以及给投资方都能说得过去的解决方案,毕竟这家公司曾经给出行市场带来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主要几方面的原因吧。
客观上的原因
第一是共享单车领域竞争已经过了白热化阶段,要开始考虑落地了,而摩拜已经被美团收购,哈啰成了阿里系的干儿子,戴威却一直想要ofo能够独立运营,独立运营,就意味着没有支持者,而共享单车本来就是重模式,没有资金支持怎么发展?
第二是树敌无数,让小黄车腹背受敌。因为一直到寻求独立发展的机会,不想成为巨头的附庸,但是共享单车从一开始巨头入局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成为了巨头战争的牺牲品,谁都不能幸免,谁都不能在这个战争中保持中立而不受到影响。
在滴滴投资了ofo的时候,其实一直想的都是能够完善自己的出行体系,而阿里巴巴投资ofo小黄车同样是为了完善自己在出行领域的布局。不过遗憾的是在摩拜宣告认输以后,成为了美团的战略一环,滴滴想要尽快将ofo纳入麾下,遭到了戴威拒绝以后,滴滴很显然从ofo背后的资本变成了ofo独立发展的阻拦者。而与此同时,财大气粗的阿里系阿里巴巴、蚂蚁金服更是直接选择了哈罗单车作为新的战略棋子,ofo更加尴尬,并且被两大巨头逼到了绝路。
第三是资金吃紧,这个吃紧不仅仅是没有拿到新的融资,更要命的是,ofo小黄车还欠着供应商的货款、用户的押金等等巨额的债务没办法还清,而这时候ofo又很难再融资发展,何况即使融资,谁又愿意自己的投资的钱用来发展业务呢?
主观上的原因
戴威又不想轻易妥协,不过戴威终究不是王兴,王兴敢对阿里巴巴说不,而且有这个底气,而ofo也不是今日头条,能够受到资本的追捧。而且跟张一鸣、王兴这些创业老手来比,戴威很显然还非常稚嫩,摆平不了遇到的危机。
共享单车的模式太重了,共享单车、生鲜电商、物流等等都是行业里面知名的比较重的商业模式,尤其是在发展初期都是钱堆积出来的,供应商货款、用户运营等等都需要大把的钱,一旦没有资金来源,就基本上凉凉了。
资本现在已经不看好ofo了,也不敢在冒险在背后支持ofo了,可操作的区间已经非常非常的小了,没有资金巩固旧业务,也没有资金发展新业务,基本上是凉凉了。
不过还是觉得同情戴威,毕竟作为一个90后,他已经做得够好了,也许他并不是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决定,只是他太想把ofo做成一个真正的独立平台,只是运气不好,成为了巨头战争的牺牲品而已。
也许ofo注定会失败,但是还是感谢,感谢ofo为这个共享经济做出贡献,为中国、甚至可以说为全世界出行领域做出的贡献。
与一年前火爆的场景相比,共享单车确实凉了。在摩拜卖身美团后,ofo资金链紧张的传闻隔三差五就会传出来。在笔者看来,ofo频频被曝收购、破产传闻绝非偶然,而是共享单车行业再次洗牌的一个信号。
目前共享单车平台都在亏损,ofo也不例外。自今年3月完成一轮融资后,ofo就再也没有拿到融资。按照此前公布的数据,摩拜和ofo每月的运营成本都在6亿左右。从一些财务数据来计算,今年3月份ofo融资的50多亿,半年多过去了,ofo的钱也基本烧光了。
来自媒体的报道称,ofo拒绝他方收购,依旧坚持独立发展。在车身投放广告的商业化尝试后,ofo并没有摆脱亏损的泥潭。如果再没有人收购,ofo的结局只能是破产重组。试想,一边是每月数亿的运营成本,一边是资本对共享单车的不看好,ofo的生存空间已经非常小了。或因于此,ofo才会屡次成为被收购和破产传闻的主角。
如同其他的收购案例一样,ofo被收购、破产消息频频传出肯定是有原因的。在没有后续资金的支持下,ofo的归属很快就会浮出水面。
通俗一点讲:电商就是实体经济的小三经济,没有商业道德!结局可想而知!当刚开始玩的时候人不多,大众也新鲜,所以有利可图,而且是风光无限,然而,当***都做的时候,难看就来了,低价竞争,无底线弑杀,得不偿失,最后把实体搞的失业倒闭,从此一厥不起!实体痛定思痛,都是虚拟忽悠的结果!***裸的不正当竞争发展而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使得商业态势混乱不堪,
忠告一句:网络只可国际商贸,不可内部业态弑杀,
建议:所有商品[_a***_]价以品牌方的物品编码条码备案上报价格为准,不得变相恶意低价营销,
商业规则:实体不盈利,人间要倒闭。现状就是最好的例子!
你看,以前在网上买东西有多少,不到1亿,现在呢,8亿人买东西在网上,人们已经习惯了这个环境,同等,以前200万卖家竞争,现在2个亿卖家竞争,同样买家没有多少变化的情况下,卖家多了,那大家就各凭本事做,有的低价,有的以次充好,那你说你正经做生意的能打得过去这样的卖家嘛,注定要投资更多资金和精力,利润降低,也就觉得没有那么好做了
用最简单直白的话回答:实体店难做,是电商造成的致命冲击。电商越来越难做,是电商的坐大已经形成了垄断。商业流通从传统实体店的分散流通方式改变为仅有几家电商控制的集中流通方式。在所有产能均过剩的现状下,商家为了生存,既要压低价格竞争,又要烧钱买流量,促成电商加剧形成垄断,其后果,是我们难以承受的。
流量成本高,流量被垄断了,一方面,全民做自媒体流量被稀释,被分解,做的人多了,另一方面资本大投入,把流量垄断了,流量垄断的背后,带来的是品牌垄断,认知垄断,流量垄断下,信息流变得越来越分层明确,这使得个体电商和中小电商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呀!
除了流量成本高,流量被垄断之外,还有就是供应链,个体电商供应链很弱,没有大供应链的规模化经济效应,每个大的供应链背后,又有资本运营,最基本价格战你打不过人家,品牌你赢不了,就算是论持久战,你也托不过人家,还有就是现在的粉丝网购的行为方式越来越趋于极端化,要么追明星网红效应,要么拼低价便宜,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普通电商和个体电商都会越来越难!简单的理解就是成本高,收益产出越来越低,门槛越来越低,非常纠结!
所以必须要做好私域流量啊!这才是明年我们经营的一个重点方向!
中国的商业特色,要上一起上,要死一起死,赶潮。不管自己行不行,是不是个料,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结果来来去去一场空。我们说人要脚踏实地,量体裁衣,任何一件新鲜事物总是少数,最初敢冒险,敢尝试的获利,他们有商业头脑和智慧。懂得你有圈,我就敢进,进来就是赢家,是一种宣传,一种标杆,这氛围本身大于它经营产品的价值,他们懂得人无我有,人有我丟,走自己不同的路。而那些本不该属于电商职业挤进这内圈,劳命伤财。进货渠道不同,经营理念不完善,资本不足。就想刘姥姥进大观园,新鲜,跟自己无关。想做大,做强。很艰!靠水货,没回头客。一次性买卖。靠做大,资本不配合。电商最终是大浪淘沙。生意赚钱,***想做,不是***能做。生意经是有独道的,无奸不成商,无诚不成信,总是有理由让生意人完答。你能做到吗?你适合吗?如果都不适合。送你三十六计一计,走为上。去开辟适合自己的天地,别在一棵树上吊死。只要你肯吃苦,条条大路通罗马。。。。。。个人观点。
1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鲜电商最终结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鲜电商最终结局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lexnet.com/post/58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