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出口备案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出口备案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③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对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统一实施备案管理,明确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证券的适用情形。
三是加强监管协同。建立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安排,建立备案信息通报等机制。
四是明确法律责任。明确未履行备案程序、备案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五是增强制度包容性。结合资本市场扩大对外开放实际和市场需要,放宽直接境外发行上市在特定情形下的发行对象限制;进一步便利“全流通”;放宽境外募集资金、派发股利币种的限制,满足企业在境外募集人民币的需求。配套指引内容涵盖监管规则适用、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报告内容、备案沟通、境外证券公司备案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备案要求。
首先需先在商务部(深圳需要在经贸委和商务部)系统提交相应的公司信息,并准备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
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调,可研,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若属于并购,尽调必须第三方机构出具)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属于并购内的,还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然后准备相应纸质资料(所有纸质资料需国内公司盖章)递交至经贸委窗口,等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证书颁发后两年内将投资款汇至境外,办理备案/核准以后需每年进行年报。
领取证书后会同时领取一份报到表,报到表需要在中国驻被投资地大使馆进行报到登记。报到表需大使馆盖章后将回执交回经贸委。
国外企业出口肉类到中国需要在海关备案
境外肉类企业,如:牛、羊、猪肉、禽类出口肉类必须在中国海关申请相关注册号码备案后即可出口,具体的程序如下:
2、企业所在国肉类主管部门协助资料递交中国国家海关总署食品司;
3、中国国家海关总署食品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评估;
4、中国国家海关总署食品司根据实际情况,派专家组到境外申请企业实地审查;
5、企业所在国肉类主管部门应协助中国专家组的审查工作;
6、专家组对审核形成报告,国家海关总署起草外函向境外官方征求意见形成终稿;
9、海关总署完成批准注册,对需要整改或者不予注册一并告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跨境电商出口备案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出口备案标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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