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备案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备案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境外肉类企业,如:牛、羊、猪肉、禽类出口肉类必须在中国海关申请相关注册号码备案后即可出口,具体的程序如下:
2、企业所在国肉类主管部门协助资料递交中国国家海关总署食品司;
3、中国国家海关总署食品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评估;
4、中国国家海关总署食品司根据实际情况,派专家组到境外申请企业实地审查;
5、企业所在国肉类主管部门应协助中国专家组的审查工作;
6、专家组对审核形成报告,国家海关总署起草外函向境外官方征求意见形成终稿;
9、海关总署完成批准注册,对需要整改或者不予注册一并告知;
国外企业出口肉类到中国需要在海关备案
境外肉类企业,如:牛、羊、猪肉、禽类出口肉类必须在中国海关申请相关注册号码备案后即可出口,具体的程序如下:
1、由申请企业向所在国家肉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企业所在国肉类主管部门协助资料递交中国国家海关总署食品司;
3、中国国家海关总署食品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评估;
4、中国国家海关总署食品司根据实际情况,派专家组到境外申请企业实地审查;
5、企业所在国肉类主管部门应协助中国专家组的审查工作;
6、专家组对审核形成报告,国家海关总署起草外函向境外官方征求意见形成终稿;
9、海关总署完成批准注册,对需要整改或者不予注册一并告知;
你这里的报告应该是想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证明文件,不是投资主体自行填报表格上交的简易程序,以下处于我在至臻联合办理境外投资的工作经验给出:
一、投资主体最新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这意味着你得要做一份当期财务审计报告;
二、该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有资质的事务所可出具;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至于复印件合同什么的企业自行可解决,但平心而论,除去要第三方做的报告,境外投资备案要走的程序也还是比较繁琐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二、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1)。
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六、备案人提交的资料齐全、《备案表》填写完整的,主管国税机关无须当场进行纳税事项审核,应编制《备案表》流水号,在《备案表》上盖章,1份当场退还备案人,1份留存,1份于次月10日前以邮寄或其他方式传递给备案人主管地税机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备案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备案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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