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商微商税收征管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电商微商税收征管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取得营业收入的,就应当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而不管他***用的是什么销售模式!其中属于企业的,还应当就取得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个人则就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些认为电商就可以不交税的观点是错误的,只是电商在征管上相对困难,逃税漏税比较多而已。***院提出:众创空间可适用 ,促进创新税收政策。经***院批准,***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创新政策工具,挖掘已有政策潜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形成支持众创空间(例腾讯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体系。12315是全国性质的,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平台。只要是在我国境内进行的交易买卖等行为,都要接受它监督和管理的,在消费交易行为当中产生的***以及投诉,都是会接受理并进行处理的,微商也不例外,也是要接收它的监督和管理的,如果微商对消费者有伤害,也是可以投诉的。
微商是有别于传统商业模式的一种新品种商业模式,它又与同样是网络销售模式的网店有很大区别。
微商的推行方式主要是发展代理和朋友圈、其他网络平台***推广的方式进行零售或者批发的。
朋友圈推广、其他网络平台推广的方式其实就是网店的模式;发展代理的方式,方法是学传销的,但被微商利用起来却跟传销有些本质的区别。正如“洛阳铲”在盗墓者手中就是犯罪工具,在考古学者手中就是试探历史的工具;同样是***,国家承认的***就是合法的,“***”***就是非法的。同样道理,微商***用传销发明的发展代理商的方式推广自己的产品的做法跟保险公司***用发展“人头”的方法是完全一样的,在保险公司可以说是合法化了的这种方法,在传销就是非法的,在微商中只要不犯罪、不禁锢他人、不***取***和欺骗的手法自己以劣质产品充当优质产品的方法来欺骗消费者和对招收的代理商进行非法应对的话,这就是正道的生意门路,微商走的这条路就是这样的,跟传销完全不同的。由此,如果有人把微商说是传销,那就是一种无知的态度了,不懂分析不懂分别。
微商团队要怎么管理?团队成员是人,只要是人就必须用人性的方法进行管理。首先,公司企业的上下级的做法在以微信为主要工作介体的微商中已经不适用,但是可以***取诸如家庭成员相互关怀、不定时聚会、相互鼓励和指导的方式。具体怎么做就看具体的工作环境。
中国社会对新生事物的态度是先摸着石头过河,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发现缺陷,然后完善立法解决问题。改革开放至今40年,应该说这个程序基本上还是行之有效的。当然免不了初始阶段一些聪明人挣了一笔昧心钱,并在社会上造成一些不良影响,或许这就是发展必须付出代价吧。
国家对各类电商业态的发展监管政策,足够宽松,连续十五年以上的野蛮生长造就了全球最大电商市场,也树立了阿里巴巴、京东等具备[_a***_]力的电商巨头,无数在传统行业无法满足创业门槛的年轻人在新电商业态下找到了自己创业的舞台。感谢党,感谢***,感谢庞大而统一的中国国内市场。
但是,随着中国内需放缓、中美贸易战影响,国内经济危机四伏,全球减税浪潮冲击,中国必然走向财政宽松、减税减费以***经济增长。在***总的开支无法也不愿降低的情况下,降低传统税源的税率情况下,大力挖掘新的税源成为当务之急。
这就是所谓的“降税率、严征管、宽税基”。
其中,宽税基,我的理解是之前税务部门难以覆盖的电商企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太多的实际经营活动和个人收入没有纳入税务征管,大多数人看到电商法来势汹汹,对电商从业人员幸灾乐祸,实际上更严峻的是个人所得税。一旦所谓的“银税”系统发挥作用,个人转账、收入均需申报来源目的,一旦超过5000元的收入,20%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会让你心理阴影面积多大?
除了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的依法纳税、行业管理的好处外,网络销售全面征税还有更大的好处——将民生产品生产/销售的海内外税收(含出口补贴)差显性化了,可以最大限度的促进税收制度的合理化。
~~~~~~~~~~~~~~~~~~~~~~~~~~~~~~~~~~~~~~~~
海关的税收根本目的,是通过征税对进出口商品价差进行调节、达到保护境内相关产业的产能与发展能力。
比如,当国内石油探勘、生产能力低下时,如果不提高石油及相关产品的关税,低价进口油将在市场经济规则下将因产能低下的国内石油产业竞争倒闭,至少是失去研发等高投入发展能力。
而通过一段时间的高税收,将国内油品的价格保持在国内石油产业具有足够利润的可持续发展状态下,理论上经过若干年的关税保护,国内产业即可在0关税的保护下与境外产品进行公平竞争。
所以,关税的产业保护目的,决定了某一行业/产品的关税是不应该长期保持高税收的,高税收长期降不下来,则说明靠高关税保护企业发展的模式失败了,国内产业的发展需要靠非关税保护的模式才能有效,甚至证明了降低、取消关税才是促使这些国内产业发展的最好办法。
~~~~~~~~~~~~~~~~~~~~~~~~~~~~~~~~~~~~~~~~~~~~~~
相关的例子,可以看日韩的农业/畜牧业产品,一直靠高关税保护来存活,造成的结果是日韩的农产品国内价格昂贵(***到中国才能放开吃西瓜、韩国人提着猪排可以送礼都不是新闻),而日韩农业无论从农具制造还是新技术的应用,也早失去发展优势。
也就是说,高关税的长期持续,只保护了日韩农民的收入,但没能保护日韩农业的长期产能和产业发展能力,造成当下高关税取消则农业/农民马上崩溃、维持高关税则农业/农民缓慢消失的两难局面。
我们类似的产业、现象大家可以自行观察和总结。
任何的野蛮生长之后都会受到管制,如果不及时就会一地鸡毛。经营行为纳税本来就是合理的。
就像共享单车的例子,缺少合理的管理制度,企业死得更快。
2019年,是互联网行业的寒冬,但是寒冬过后是春天。这段时间,不要想着如何野蛮生长,而是健康生长,有效的管理下才有更好的涨势。就像是树木一样,适当的修剪才能长得更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商微商税收征管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商微商税收征管方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lexnet.com/post/82893.html